佛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领取对象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领取标准
佛山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佛山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90%。
从2021年12月1日起,佛山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资料图片)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符合定期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来多领162元。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参保人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的。
1、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2、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3、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计算 | |
缴费年限 | 领取期限 |
满1年 | 1 |
满2年 | 2 |
满3年 | 3 |
满4年 | 4 |
满5年 | 6 |
满6年 | 8 |
满7年 | 10 |
满8年 | 12 |
满9年 | 14 |
满10年 | 16 |
满11年 | 18 |
满12年 | 20 |
满13年 | 22 |
满14年 | 24 |
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特别说明:
按最新文件规定,除超龄人员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外,失业人员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材料
在工作日携带下列资料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在社保智慧终端自助机自助办理。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领取流程
一、线上申领:
登录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
手机申领比较方便,以“粤省事”小程序为例。
1、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切换城市为佛山市,选择“社保”服务板块(如未关联社保卡可按照页面提示关联社保卡)。
2、选择“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金待遇申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阅读办事指南,点击“开始办理”。
4、进入资格校验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资格校验”按钮进行资格校验。
5、校验通过,进入填写信息页面,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联系电话、劳动关系终止原因、银行账户等信息。无法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的数据项目,则需要手工录入对应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按钮上传资料照片。
6、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材料。材料上传完毕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需修改则点击“修改”按钮,回到需修改的信息页面更正后继续提交。
7、提交成功后即完成业务申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可点击“业务详情”进入进度详情页面,如需办理其他业务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首页。
二、线下申领:
在工作日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温馨提示:自2021年3月1日起,佛山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签到认证,由社保经办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核查和信息比对的方式,验证失业人员领取资格,核对无误后直接予以发放待遇。对于比对中发现的疑点,将联系失业人员做精准核实处理。
领取地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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